曾因餵人奶而受侮辱的官恩娜說:「餵哺母乳是最天然不過的事。」甚麼原因無法接受在公眾地方餵人奶?有礙觀瞻?讓人尷尬?但其實早在維多利亞時代,餵哺母乳已是日常事。
婦女餵哺母乳自古早已盛行,在歐洲的 19 世紀中期,即使是富有人家,也會親自為孩子餵哺母乳,這被視為母親的天職。及後攝影技術大大改善後,為餵哺母乳的婦女拍照,成為當地一種潮流,在時人眼中餵母乳的母親充滿母愛的光環,受人嚮往。這種狂熱到奶粉出現後才逐漸褪減。
同一時期在澳洲,婦女日常裝束,有便於餵哺母乳的設計,反映當時風潮。
從畫家的畫作中,也可窺看當時風尚。
到 1930 至 1940 年代的美國,婦女在尋求餵哺母乳時的方便之餘,甚至開始追求款式時尚。
在我們認為觀念保守的時代,母親們已經可以隨時在公眾地方餵哺飢餓的孩子。偏偏到了今天,「文明」讓我們無法包容母性的本能,反而需要立法避免歧視,這究竟是時代的進步還是倒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