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… 我愛… 半年講唔出口 不如分手

A+A-
圖片來源:iSotck
圖片來源:iSotck

Facebook 出現之後,每日都有無數閃光彈攻擊,甜蜜合照、窩心禮物、溫馨對話……無日無之。眾人羨慕背後,更多的是妒忌,往往攬住身邊那個,心裡怨著「這些機會不是我的」。其實得不到,只是你因為甘於現狀,而放棄追求更好。

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、管理學大師 Jim Collins 有句名言:「Good is the enemy of great.」當你自覺「做得好」,就不會追求「做得勁」。紐約廣告人 Mark Radcliffe 認為,愛情亦是同樣。

Young couple with smartphones in their bed
圖片來源:iStock

天下間的情侶,很多都只是將就。找到個伴,只求排遣寂寞,想要安定,那就結婚算了。沒有激情,沒有交流,但起居飲食都在一起。頂得順,可能咁就一世,受不住的,離婚時也人到中年了。到時才找 Mr. / Ms. Right?未免太遲。

Radcliffe 相信,你欠一個理想情人,不是因為遇不到,而是當你遇到的時候,身邊的位置並非空著。所以他認為,當你拍拖半年,都講不出「我愛你」三個字,就是時候換畫,找下一個令你更願意傾出熱情的人。

因為我們值得擁有「偉大」的愛情,而不是「還好」的愛情。

當然,有人會勸你:感情需要培養,此時沒有火花,不等如幾十年後無法相愛。但這種例子,百年不見一對,而更為常見的,往往是到死都相對無言。既然如此,何不早早換人?你解脫時,同時也釋放對方。免得互相擔誤,錯過真愛。

Radcliffe 指社會有種錯覺,彷彿另一半沒有出軌,或者呃你錢,主動提分手就是大罪。但他認為愛情是場風險投資,不能無限期投放時間和精力,又不求合理或更高的回報。如果能夠減少損失,將這筆「錢」轉投新的項目,反而或可倒賺回來。

你的夢中情人,可能就在等你騰出空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