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 MC 仁所言,「係真‧香港人,當然會識英雄輝」。香港足球代表隊守門員葉鴻輝為 2009 年東亞運香港隊的奪金功臣,因而被冠以「英雄輝」的稱號。去年,香港隊於世界杯外圍賽的表現備受矚目,葉鴻輝的名聲亦因而街知巷聞。如此有一定知名度的球星,必定會建立了自身的品牌價值 (Brand Value),繼而產生其職業以外的附加收益(如廣告代言收入等)。假如英雄輝以其品牌價值向公眾招股(Initial Public Offerings,IPO),你會不會投資?
以個人為單位上市招股,聽來難以置信。然而,在兩年多前,這種 IPO 已在金融創新不斷的美國出現。位於三藩市的初創公司 Fantex Holding,透過旗下的品牌管理公司 Fantex, Inc. 及經紀服務公司 Fantex Brokage Services(FSB),把體育明星包裝上市。球員的股票會在 FSB 的交易平台上買賣。現時已有六名運動員的股票在 FSB 掛牌,全為國家美式足球聯盟(National Football League,NFL)的明星球員,另有五名運動員正在籌備上市,包括三名美式足球員、一名棒球員及一名哥爾夫球員。現時,只有美國四十八個州的居民可以買賣這類股票。
個人 IPO 的運作,說穿了又是一種證券化(Securitization)。以 Fantex 首個上市的運動員 NFL 球星 Vernon Davis 為例,Fantex 與 Davis 簽約,承諾 IPO 成功後會向 Davis 一筆過支付400 萬美元,以換取 Davis 未來收入的 10%。Fantex 就向 Davis 支付從公眾集資所得當中的400 萬美元,而 Davis 亦需定期向 Fantex 交付收入的10%。Fantex 獲得款項,扣除一系列行政費用後,便以股息形式向投資者發放。Davis 的招股定價為 10 美元,股票的價格將隨他的表現、獲得的收入及投資者的買賣而有所增減。然而,Fantex 發行的股票稱為追蹤股(Tracking Stock),即是說股票只是追蹤運動員未來品牌收入的經濟效益。股東與運動員並無任何直接合約關係,亦不擁有運動員品牌的控制權。
這類 IPO 對運動員有一定的吸引力,因為他們可預先獲得一筆可觀收入,把其職業生涯的相關風險(如提早退役等)轉移給投資者。對於投資者而言,雖然 Fantex 一直在強調這類股票與環球金融市場相關度低,可用作分散風險。而且球迷也可在支持自己偶像的同時分享其成果。然而,不少學者及財務策劃師都一致看淡。運動員生涯短暫,且容易受傷患困擾,缺乏比賽便會影響收入及其股價。雖然投資者仍可分享運動員退役後的品牌收入,但必定大不如前,股息亦不是保證發放。此外,與有股東投票權的公司股票不同,個人 IPO 完全沒有企業管治可言。運動員的個人行為(如發表不當言論及性醜聞等)容易危害投資者利益。
雖然不被業界看好,但主要來自矽谷、華爾街及體育界的 Fantex 高層仍然野心勃勃, 正把旗下十名運動員的股票組成一個名為 Fantex Sport Portfolio 的資產組合,並找來投資銀行 UBS 包銷,向紐約證券交易所(NYSE MKT)申請上市。倘若成功,這類金融創新便有機會更快地普及起來,Fantex 亦希望藉此吸引歌星及荷里活影星上市。
一般守門員的職業生涯可達 35 歲,只有 25 歲的英雄輝不只形象健康,亦少有傷病。除了球會薪金及獎金外,他亦有代言及廣告收人。另外,他有其個人魅力。雖然港隊出色的表現無助於香港球市,卻有不少新手球迷因為追捧他而入場看東方隊的比賽。所以,如果香港有個人 IPO,他應該是首選。然而,香港球市持續不濟,球員收入與歐美球壇差天共地,一場港超大戰入座數目最多亦只有三千多人,被戲稱為「小眾娛樂」。即使不論香港金融法規保守,像Fantex 這類公司絕對不會有誘因為香港球員攪個人 IPO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