效法澳洲:美國如何杜絕槍擊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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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月密西根州槍擊案釀成 6 人死亡。 圖片來源:路透社
2 月密西根州槍擊案釀成 6 人死亡。 圖片來源:路透社

美國密西根州肯薩斯州連日發生槍擊案,共釀 10 死 14 傷。繼去年十二月加州大規模槍殺案後,美國 2015 年發生起碼 310 宗同類事件,幾乎每日一案。槍械管制的呼聲愈喊愈響,有指美國應借鑑澳洲經驗,嚴格管制槍械買賣,減少槍擊案。做法是否可行?

1996 年,澳洲塔斯曼尼亞一所度假屋發生槍擊案,造成 35 死 23 傷,事後澳洲政府迅速聯合六個州份,通過槍械管制法,禁用半自動機槍及散彈槍,延長審核期至 28 日,並詳細審查購槍人士的身份、背景、精神狀況等個人資料。法例實施 19 年來,近百萬支機槍銷毀或回收,持槍人士比例平穩下降,對比之下,美國相關數字持續上升,由 1996 年每百人持有 91 支,13 年後增至 101 支,即平均人手一支。美國槍擊案有增無減;而澳洲自此再無案例。

美國如欲借鏡澳洲,相信亦困難重重。首先,國情不同,澳洲六個州份迅速統合,即時回應,而美國素有「Vetocracy」譏評,五十州各行其是,立法意見難以統一。就算進展至立法階段,美國修正案第二條訂明:「素有訓練的民兵能裨益治安。」持槍權作為人權獲憲法保障,修憲定必牽動勢力龐大的槍會的神經,亦容易給予在野黨口實,批評政府侵犯人權;澳洲則無此法律包袱,輕裝上路。

再者,原本美國大多槍擊案屬於個別事件(如校園槍擊案),加州槍擊案卻是恐怖襲擊,令情況更形複雜,並非管制本土槍械就能杜絕襲擊;而恐怖襲擊不拘形式,由 911 至炭疽信,均能造成騷動,防不勝防。

仿傚澳洲禁用大殺傷力槍械,就算未能根治,亦能緩和襲擊規模。奧巴馬月前頒布槍械管制行政命令,2015 年 12 月調查顯示,美國人對應否立法嚴格管制槍械意見分歧,贊成者僅有 48%。似乎普遍美國人未有打算還自己、還他人一種安全的生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