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華裔警察梁彼得(Peter Liang )開槍誤殺黑人疑犯案,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。法官尚未判刑,華裔團體已經在美國十多個城市發動所謂的示威抗議遊行,宣稱判決有針對亞裔的政治偏見。
華裔遊行抗議,會有用嗎?首先辯方律師聲稱,梁彼得開槍時,其本人生命受到威脅。經多名證人上庭作供,證實當時年輕的黑人死者對梁 Sir 並無生命威脅。然後辯方又聲稱,被告的手槍有故障,但經查明此說不確,梁彼得的手指在手槍的扳機位置,成為推斷有罪與否的關鍵。辯方聲稱意外走火,但控方又舉證:手槍的扳機經受了超過 11 磅的重力,方將子彈射出,手槍走火之說,不幸又不成立。
華人抗議者又不滿陪審團內沒有華人。陪審團預選時 16 人,有白人和一名黑人,另外還有墨西哥裔。本來有三名華裔,但自行相繼退出,包括一人聲稱要做手術。
陪審團無一華人,就一定代表連同黑人和墨西哥裔在內的其他陪審員都歧視華人?萬一有一名黑人陪審員作供,自稱五歲起就是李小龍和成龍的忠實影迷;而墨西哥裔陪審員提供證明,顯示自己從小喜歡吃中菜,兼迷戀中國女明星章子怡,請問那十幾萬抗議的華人,是不是應該收聲?
美國的華人,許多擁有博士學位,有美國的學歷,許多還是理工專家,應該同時擁有西方的邏輯思維和 Common Sense。在美國的香港移民,如果有人勸你參加遊行,請以美國司法獨立的大前提,再三思考,千萬不要追隨民粹起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