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彈可致命 紐約華警開槍誤殺罪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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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路透社
圖片來源:路透社

新紮師兄受驚開槍,無辜市民中流彈亡。此非香港故事,而是紐約市真人實事。

紐約市華裔警員 Peter Liang(圖)被控在 2014 年 11 月於一楝公共房屋的梯間巡邏時開槍,子彈擊中牆壁後反彈,擊中手無寸鐵的黑人 Akai Gurley(小圖),令其流血不止,送院後證實死亡。陪審團商議近兩日後,在上周四裁定 Liang 誤殺罪成。法官將於 4 月 14 日判刑,最高刑罰為監禁 15 年。

圖片來源: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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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發當日 Gurley 因升降機故障而選擇走樓梯,Liang 則手持佩槍,與拍檔在昏暗的樓梯巡邏。控方指斥 Liang 用槍魯莽,明知附近定有他人才會製造出聲響,卻未有以電筒照明查看,反而向發聲處舉槍開火,亦未有協助死者女友進行急救。

Liang 則辯稱他的手指放在槍旁而非在扳機,當他被突如其來的聲響一嚇,轉個身手槍就走火了,發現有人中槍後,他陷入恐慌及感到驚訝,又指自己認為留待專業人士進行急救較為明智。但控方反駁一定是施加壓力才會射出子彈

控方強調:「我們支持警員,但當無辜市民因他人的魯莽行為而被槍擊身亡,我們需要追究責任,無論那人是否警員都好。」有事發樓宇的居民對裁決表示欣喜,認為公義終於得到彰顯。

澳門在 2007 年亦曾發生市民誤中流彈事件,當年五一遊行期間發生警民衝突,有警員向天連開多槍,一名司機遠在數百米外駕駛電單車,卻被流彈擊中頸椎受傷。澳門政府一度封鎖消息,當晚傳媒透過其他途徑才得悉事件。